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就做好202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办学地点:兰考县济阳大道南段
第六条学校办学性质、层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七条招生对象: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我院,其他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成立由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兰考三农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第十一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自治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提前批艺术专科:
1.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要求不低于河南省艺术类专科考生控制分数线。
2.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高职高专批:
1.对于进档考生,结合各专业计划数,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录取只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
退档: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22221666。
1.文科类 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
第十七条退学退费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奖励、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
1.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600元和400元。
2.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3.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4.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5.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600元。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兰考县济阳大道南段
邮编:475300
联系方式:0371--22221666 15737832233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官网: www.lksnzyxy.cn
电子邮箱:lksnzyx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