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
专业代码:550201
二、入学要求
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修业年限
学制三年。
四、职业面向
面向专业艺术团体、文化传播和演艺公司以及基层文化馆站、社会文化培训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艺术辅导和社会培训等工作岗位。
可从事的工作岗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社会音乐教育和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文艺干事及音乐编辑岗位;演艺机构岗位。
表1 本专业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 (代码) |
文化艺术大类(55) |
所属专业类 (代码) |
表演艺术类 (5502) |
对应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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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类 教育 |
主要职业类别 |
歌唱演员 民族乐器演奏员 外国乐器演奏员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 文化艺术培训 其他教学人员 |
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 |
歌唱演员;乐器演奏员;群众文化指导员;文化艺术培训人员;舞蹈演员 |
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 |
歌唱演员(流行唱法演员);歌唱演员(美声唱法演员);歌唱演员(民俗唱法演员);钢琴调律师;录音师。 |
音乐表演专业同时开设流行与舞蹈专业特色课,主要培养是面对演艺公司、文艺团体的签约艺人、歌手;舞台合音、歌舞、器乐组合、音乐剧演员;中小学、幼儿园专职声乐、舞蹈、器乐教师;社会培训机构教师、社区艺术辅导;电台、电视台、录音棚、网络站点的音乐编辑、歌曲编创及辅助制作人员;基层文化管理和服务者。
五、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 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 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文化艺术和教育行业的歌唱演员、民族乐器演 奏员、外国乐器演奏员、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歌唱、乐器演奏、群众 文化指导、文化艺术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